财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号
來源:本站發(fā)布日期:2020/05/29 20:06:49
爲支持疫情防控、企業纾困和複工複産,現將(jiāng)有關稅費政策實施期限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國(guó)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征部分行政事(shì)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國(guó)家發(fā)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