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hǎo),歡迎光臨高新技術企業科技财稅服務平台網站!返回首頁|專家入庫|專家查詢|聯系我們

智庫專家高新認定創新創業科技評價技術市場科技金融科技成(chéng)果技術交易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政策法規 > 涉稅政策

财稅[2021]10号 财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guó)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态環境部關于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補貼标準的通知

來源:本站發(fā)布日期:2021/03/25 10:12:52

财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guó)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态環境部關于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補貼标準的通知

财稅[2021]10号          2021-03-2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财政廳(局)、生态環境廳(局)、發(fā)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财政局、生态環境局、發(fā)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爲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補貼政策,合理引導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财政部 環境保護部 國(guó)家發(fā)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 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财綜〔2012〕34号)有關規定,現對(duì)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補貼标準予以調整(調整後(hòu)的标準見本通知附件),自2021年4月1日起(qǐ)施行。

      本通知施行前已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産品,按規定申請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補貼,按原補貼标準執行。

       附件: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基金補貼标準

财政部

生态環境部

國(guó)家發(fā)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3月22日


推薦閱讀Recommended reading

聯系我們

地址:北京市海定區采石路5号1号樓

電話:010-56029162
郵箱:bjsggx@163.com

CopyRight © 2013-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财稅服務平台    

協辦單位:北京市國(guó)高新認定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