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hǎo),歡迎光臨高新技術企業科技财稅服務平台網站!返回首頁|專家入庫|專家查詢|聯系我們

智庫專家高新認定創新創業科技評價技術市場科技金融科技成(chéng)果技術交易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政策法規 > 涉稅政策

财關稅[2021]13号 财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藥物進(jìn)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來源:本站發(fā)布日期:2021/04/08 15:16:38

财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藥物進(jìn)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财關稅〔2021〕13号      2021-03-29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關,國(guó)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爲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shì)業公益屬性,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duì)衛生健康委委托進(jìn)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免征進(jìn)口關稅和進(jìn)口環節增值稅。享受免稅政策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名錄及委托進(jìn)口單位由衛生健康委确定,并送财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

财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21年3月29日

推薦閱讀Recommended reading

聯系我們

地址:北京市海定區采石路5号1号樓

電話:010-56029162
郵箱:bjsggx@163.com

CopyRight © 2013-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财稅服務平台    

協辦單位:北京市國(guó)高新認定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