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撤資如何繳稅
案例:
甲公司實收資本1000萬元,有2個自然人股東,A股東占比40%,B股東占比60%,目前甲公司賬面(miàn)上盈餘公積2000萬元,未分配利潤3000萬元。由于内部問題,A股東撤資收回款項5000萬元。
請問:A股東撤資,如何納稅?
答複:
1、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5000(萬元)
2、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1000×40%=400(萬元)
3、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稅費=5000-400=4600(萬元)
4、财産轉讓所得的個稅=4600×20%=920(萬元)
法規依據:
《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終止投資經(jīng)營收回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guó)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41号公告)規定,個人因各種(zhǒng)原因終止投資、聯營、經(jīng)營合作等行爲,從被投資企業或合作項目、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jīng)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均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應按照“财産轉讓所得”項目适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