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稅?
2021年12月31日前,有兩(liǎng)種(zhǒng)計稅方式:
單獨計稅:即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hòu)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月度稅率表),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合并計稅: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qǐ),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案例分析
假設某企業職工小李2020年每月工資收入爲7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每月允許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額爲1000元,沒(méi)有其他收入和扣除項目,2020年2月,企業發(fā)放上年度全年一次性獎金42000元。請問,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解析:
【預扣預繳階段】
假如企業選擇單獨計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計算步驟:
第一步,將(jiāng)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即42000/12=3500元。
第二步,查找稅率,參照《按月換算後(hòu)的綜合所得稅率表》,3500元适用的稅率爲10%,速算扣除數爲210元。
第三步,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42000*10%-210=3990元。
第四步,計算其他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稅率-速算扣除=(7000*12-0-5000*12-0-1000*12-0)*3%-0=360元。那麼(me),全年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3990+360=4350元。
【次年年度彙算階段】
1.若納稅人選擇單獨計稅:
由于全年一次性獎金已在預扣預繳時申報納稅,年度彙算時不涉及補(退)稅。
2.若納稅人選擇并入全年綜合所得計稅:
并入後(hòu)的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7000*12+42000)-0-5000*12-0-1000*12-0=5400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并入後(hòu)的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54000*10%-2520=2880元。
可見,兩(liǎng)種(zhǒng)計稅方式計算出來的結果會有差别,納稅人可以自行比較,選擇适用全年一次性獎金優惠政策或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重點關注
1.由于每個人的收入情況不同,适用哪種(zhǒng)計稅方式更優需要具體計算分析,建議納稅人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點擊【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即可查看不同計稅方式下的應納稅額。
2.若預扣預繳時選擇將(jiāng)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工資薪金收入,那麼(me)次年3月至6月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時不可以將(jiāng)該筆獎金從綜合所得收入中拆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