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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取得單位發(fā)放的半年獎,是否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本站發(fā)布日期:2021/05/24 15:19:29

       答: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zhǒng)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jìn)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國(guó)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guó)稅發(fā)〔20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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